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立登记第三章变更登记第四章注销登记第五章分支机构登记第六章登记程序第七章年度检验及证照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
-
合伙企业法第87条司法解释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
-
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制度合理性探讨合伙企业与公司作为企业的形态之一,在探讨其出资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将合伙企业与另一种重要的企业形式——公司,进行简要的比较。在我国,所谓公司,是股东依照《公司法.......
-
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该如何办理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该如何办理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
-
税务机关应该如何合法征税税务机关应该如何合法征税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
-
税务登记的流程都是什么税务登记的流程都是什么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
-
制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目的是什么制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目的是什么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凡依法由税务机.......
-
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有哪些?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有哪些《劳动法》对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作出了规定:一,一般延长工作时间: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
单位提供的职业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吗单位提供的职业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吗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可以约定服务期的培训中不包括职业培训。即专项技术培训不包括职业培训.......
-
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公示才有效吗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
-
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财务会计报告会受到什么处罚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财务会计报告会受到什么处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
-
挪用公款罪判罚汉中某国企出纳章某挪用企业公款60万元,帮助男朋友开办公司,憧憬能尽快发财致富,不料美梦破灭,双双领刑入狱。去年8月,苏某想到自己年逾而立、婚期已近,却无房无车.......
-
非法印制发票该如何处罚非法印制发票该如何处罚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
玩忽职守造成错误判决【案例】2010年10月25日7时31分许,某高速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张某(另案处理)驾驶大货车与路政工作人员王某发生碰撞,致王某死亡。案发8小时后,.......
-
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是什么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是什么(一)犯罪主体的自我保护功能不断增强。职务犯罪是一种特定身份犯罪,是公共权力异化为私人权力的结果。正是因为这种主体的特定性带来了犯罪分子的.......
-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要出境需要的步骤都是什么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要出境需要的步骤都是什么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
-
认识合伙企业法和 解读合伙人责任解读新合伙企业法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拓展了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我国的合伙企业法是一个特点鲜明的法律,它不是包罗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的统一合伙法,而是在民法通则规定合.......
-
关于合伙企业中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应当夫妻双.......
-
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可以撤销合同一、开发商虚假宣传是否可以撤销合同(《合同法》于2020.12.31失效)如果开发商构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因为,购房广告构成了商品.......
-
公司进行的会计核算不得有哪些行为公司进行的会计核算不得有哪些行为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