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加盟(代理)合同书格式甲方:**野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公司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下,现就乙方在加盟甲方产品(系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独立责任甲乙双方均.......
-
军人犯罪警察可以处理吗一、军人犯罪警察可以处理吗?警察不能对现役军人进行拘留,现役军人违法或者犯罪的,应移交军队保卫部门和军事检察、军事法院处理,而不能由警方直接处理。二、军人和警察.......
-
简易程序容易离婚吗简易程序容易离婚吗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简易审理离婚案件的,离婚案件的案情一般是比较简单的,所以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是容易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
离婚简易程序法院会去取证吗离婚简易程序法院会去取证吗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证据由原告提供,法院的责任是审查证据是否合法,是不会主动去取证.......
-
律师代理合同纠纷 尴尬 成因及对策作代表权利并充分表达权利、有效制衡权力的“社会法律监督者”,律师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发挥着不可取代、无以伦比的积极作用。具体来说,律师通过发挥其作为社会生活的“先知.......
-
醉驾简易程序都是缓刑吗醉驾简易程序都是缓刑吗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决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
派出所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派出所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包括《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及《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文书的含义及作用公司在发行股票与上市过程中有许多方面需要律师的参与,如:章程、发起人协议、公司改制方案以及一系列的各种法律文本的起草和制订,其中也包括法律意见书。对于法律意见书.......
-
质权的设立与合同成立有关系吗一、质权的设立与合同成立有关系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书面质押合同的,质押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中华人民.......
-
刑事案件改变管辖后羁押期限怎么算刑事案件改变管辖后羁押期限怎么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重新计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起诉离婚简易程序公告多久起诉离婚简易程序公告多久起诉离婚提起的是民事诉讼同,而民事诉讼法对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时,公告期是多长时间并没有规定,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文书制作要点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应明确写明以下几个要点:(1)双方当事人。其中要求律师事务所是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
-
现役军人在地方犯罪由哪个法院管辖现役军人在地方犯罪由哪个法院管辖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1、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
-
专利代理合同内容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地址:______)专利代理人______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的发明创造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
-
签订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代理事项合法;2、代理权限要明确;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的起止时间;5、双方盖章或签字等。....
-
简易程序改成普通程序要多久开庭简易程序改成普通程序要多长时间开庭1、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而不是从转换之日起开始计算。2、开庭时间以传票为准,一般一个月左.......
-
经济案件派出所会管吗经济案件派出所会管吗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管辖,而经济犯罪是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类型之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
-
股权质押可以提前解除质押吗一、股权质押可以提前解除质押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出质人提前履行了债务后,股权质押合同是可以提前解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
-
刑事简易程序开庭顺序刑事简易程序开庭顺序(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
-
货运代理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不同点为正确处理有关案件,在此需要将货代纠纷和货运纠纷在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方面作个比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