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传唤和拘传传唤和拘传传唤是在侦查活动中讯问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依法采用的使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诉讼方法。拘传是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一种。是人民检察.......
-
集体合同的审核管理(1)对审查后需要修改的集体合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填写《集体合同初审意见书》,双方当事人根据该意见书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改,然后报送劳动保障部门重新审查。(2)对.......
-
民事行为的效力分类1、效力待定的行为合同成立后,要么走向有效(追认),要么走向无效(否认或撤消),并且是自始的有效或无效;在有效或无效之前的状态就是效力待定状态;即使合同最后走向.......
-
集体合同的重新签订与谈判周期(一)集体合同的重新签订集体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前筹备,提前进行集体协商谈判,签定新的集体合同,新合同生效日期与前合同的终止日期应吻合。(二)集体协商谈判的周期.......
-
刑事诉讼拘传与传唤的区别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对于不需要逮捕.......
-
刑事案件拘传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拘传的主要程序是: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办.......
-
调解协议生效法律问题调解协议生效法律问题(一)人民调解根据《人民调解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文件的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也可以不制作调解协议书.......
-
刑事案件拘传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拘传的概念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拘传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拘传是强制犯罪嫌疑人、.......
-
签订调解协议概念及作用签订调解协议概念及作用1、调解的概念及作用所谓调解,是指调解机构在纠纷各方当事人中间斡旋,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
-
定金、订金、意向金有哪些不同定金、订金、意向金有哪些不同定金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
-
承担违反集体合同责任要具备什么条件第一,当事人有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是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客观依据。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有完全不履行行为和不完全履行行为。完全不履行行为就是根本不履行.......
-
合同解除的程序有哪些当事人事后协议解除合同,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不因此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约定或依法定解除合同,当约定条件出现或法定条件成就时,.......
-
涉外离婚协议的管辖法院涉外离婚协议的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1.中国公民.......
-
【法律常识】补签书面合同,仍应支付双倍工资根据该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不仅要及时补签,同时还要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此补签劳动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
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的规定有哪些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何确定管辖的复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
-
拘传的适用对象是哪些人拘传的适用对象是哪些人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
交定金之前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避免纠纷交定金之前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避免纠纷呢?1、查房屋产权查房屋产权是成交的关键,因此在买楼前要先查看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尤其要查清楚房产证上的业主是否与售房者.......
-
协议管辖1、法经〔1993〕72号通知认为,“管辖地为货物到达地”结合案件即为合同标的物所在地,又为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可以视为当事人对管辖的特殊约定。2、法经〔199.......
-
值班算不算加班中秋国庆长假,一些市民则留守单位加班。有的节假日照常上班的市民拿不到足额或者直接没有加班工资早已不是新鲜事。而今年,许多上班族发现单位不把这叫做“加班”,而叫“.......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