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回购融资的标的物是什么回购交易的标的物一般是国债,根据西方金融学教科书的理解,国债在这种交易中是一种抵押品,回购交易也就是以国债为抵押品的贷款融资,但也有学者认为回购交易是一种债券交.......
-
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后可以实现的融资方式一、定向增发融资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在申请挂牌的同时或者挂牌后可以采用定向增发的方式融.......
-
企业退休养老金相关规定是什么企业退休养老金相关规定是什么作为为企业贡献了一辈子的职工,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
-
单务合同民事法律关系对等性如何体现单务合同只有一方负给付义务,这如何解释合同法当中的公平原则,显失“公平”无偿合同才叫显失公平,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同,就是公平:在合同订立之的时候一方利用另.......
-
单务行为能否构成合同如果存在单务行为,并且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意思表示的,可以构成合同如何判断单方允诺和单务合同两种行为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合同的.......
-
合同仅有一方签字单务合同构成吗合同仅有一方签字单务合同构成吗构不构成单务合同需要看是不是一方收益,一方无益的。单务合同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
-
进口有哪些融资方式一.进口押汇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审单无误后,根据其与开证申请人签订的《进口押汇协议》和开证申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先行对外付款并放单。开证申请.......
-
提前退休工种有哪几种提前退休工种有哪几种劳动法没有规定哪些特殊工种可以提前五年退休。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否既适用于双务合同,也适用于单务合同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含义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
-
新三板现在有哪些融资渠道现在新三板上可以融资的渠道已经越来越多了,由于新三板要求低,各种机构和投资人士进入。新三板现在有哪些融资渠道有哪些?新三板融资渠道三板市场最早成立于2001年7.......
-
辞退职工的要求是什么辞退职工的要求是什么企业辞退职工的条件具体如下所述:(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
合同中先交的金额算定金吗合同中先交的金额算定金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一方先交付的金额并不一定是属于定金,也有可能是违约保证金或者预付款,是不是定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法.......
-
什么是新三板,新三板的服务对象是什么什么是新三板,新三板的服务对象是什么新三板又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新三板的.......
-
借贷合同是否属于有偿单务合同借贷合同属于有偿单务合同吗自然人的借贷合同(约定利息),是有偿单务合同。赠与、借用、自然人借款,保证都是单务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
-
借贷合同是不是有偿单务合同借贷合同是有偿单务合同吗自然人的借贷合同(约定利息),是有偿单务合同。赠与、借用、自然人借款,保证都是单务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
-
无故辞退员工赔偿规定是怎样的无故辞退员工赔偿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 如果不是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不能辞退员工,而无故辞退员工是要赔偿的,接下来了解一下无.......
-
辞职法律如何规定辞职法律如何规定辞职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
-
新三板相关法律法规大汇总新三板法律法规综合类(18部)0.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0.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
质押抵押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质押抵押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是单务合同。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
-
预收款项是不是定金预收款项是不是定金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