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招童工的处罚是什么一、多少岁算是童工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
-
企业收未满16岁童工的后果有哪些企业收未满16岁童工的后果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
-
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处理一、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处理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
-
离婚后保单应怎样分割近年来,随着离婚率的加速攀升,“离婚后保单如何分割”的问题也逐渐引起各方关注。为了避免离婚后保险纠纷的发生,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明确保单未来状态非常必要。而要解答.......
-
保单现金价值指的是什么意思我们知道,随着人的年龄增加,死亡率会上升。因此,您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本该随年龄逐年增加。为了考虑上了年纪的人在更需要保障时因体力下降可能收入减少,缴不起保险.......
-
保单是假的,由谁负责2003年12月初,广西人郑*杰到中山公干,委托朋友麦某向中山某旅游公司票务中心订购回桂林的飞机票,并买了旅游综合保障保险,保险期限为12月8日、9日两日。孰料.......
-
我国劳动法中童工界定是怎样的一、童工的界定。《劳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文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
-
童工惩罚性赔偿可以怎么办一、惩罚性赔偿是什么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
-
生活中怎样处理童工的使用企业一、雇佣童工的处罚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
-
贵州残保金怎么计算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该比例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保障金。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
-
香港保单是否受内地法律保护近几年,内地居民除了去香港抢奶粉、化妆品后,赴港购险也成为热议话题之一。一方面因为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增强,此外,坊间亦多有传闻香港保险的优势多多.......
-
被保险人自杀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被保险人自杀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保险合同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保险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而被保险人自杀不是不确定的事件,而是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如果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已.......
-
招收童工的处罚有什么详细的规定一、招收童工的处罚有什么详细的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
-
未满多大算童工,聘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一、什么是童工?《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
-
雇佣童工洗车怎么处罚一、擅自使用童工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
-
离婚时保单应怎样分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此时投保人有权到.......
-
代签商业三者险投保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案情】2015年5月14日,章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东豪大厦小区停车场将吴蓉线撞伤。该车辆阳光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50.......
-
识别“地下保单”的方法有哪些首先,要仔细鉴别推销员的工作证和资格证。“地下保单”的保险推销员大都没有我国保险从业人员专用的工作证和资格证。其次,要看保费交纳方式。“地下保单”是现金投保,而.......
-
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一、我国关于未成年人从事工作的规定1、《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
-
从事餐饮多少岁属于童工不得录用一、从事餐饮多少岁属于童工不得录用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