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注册商标有哪些好处注册商标有哪些好处注册商标在很大程度上说,是为了更进一步地抢占市场,巩固市场,以增强品牌的市场价值。从国家法律上来说,注册商标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侵犯,不被他.......
-
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商标复审的相关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
-
一句诗词能否申请注册商标一句诗词能否申请注册商标该商标不能取得注册。根据《商标法》第9条和第11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如何处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
如何避免家装纠纷认清装修合同中的关键词发包方:有权装修的甲方在合同上往往会看到发包方这一个字眼,有时候会以甲方来代替。这里的发包方,一般是指该房屋的产权人,如果装修由非产权人负责,那非产权人应该取得.......
-
商标申请书件的要求有哪些商标申请书件的要求有哪些商标申请书件包括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他人不使用或注册不当商标等。各类申请既有共同的基本要求,又有不同的具体要求。1、.......
-
店名一字之差算侵权吗店名一字之差算侵权吗店名一字之差,如果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就可以认定为侵犯商标权,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
如何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二)申请人直接到.......
-
如何申请删减商品服务项目删减商品服务项目如何申请1.办理删减商品/服务项目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申请人也可.......
-
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处理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处理: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第一、由于.......
-
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商标权使用许可提前终止的备案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根据《.......
-
集体土地争议应以谁的名义起诉案情原告刘某等231名村民认为被告某市人民政府将原告所在的某村办窑厂占用土地为第三人吴某、高某颁发土地使用证,使本组村民失去原享有土地使用权,侵犯其合法权益,因.......
-
商标使用权能赠与吗商标使用权能赠与吗商标的使用既可以是商标所有人的自行使用,也可以是商标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许可使用。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
-
韩国商标使用期限韩国商标使用期限韩国商标注册有效期十年。相关法律知识《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是怎么样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是怎么样的XX协会(机构)“XX”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
商标使用权限到期如何办理续展商标使用权限到期如何办理续展(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
-
土地权属纠纷及产生的内容土地权属纠纷及产生的内容土地权属纠纷指的是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而引起的纠纷。土地所有人及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成为权属争议的当事人,.......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如何处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如何处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如何处罚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何时生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何时生效本合同生效的条件:1、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2、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3、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期限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怎样规定期限的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使用许可合同的期限一般由商标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约定,并且要许可合同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