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表在哪里领取一、工伤与公伤的区别是: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
-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工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材料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2、鉴定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3、填写《劳动.......
-
试论合同诈骗罪在实践中的认定和特征目录一、合同诈骗罪的四个特征……………………………………………………1二、合同诈骗罪的五种表现形式…………………………………………………3三、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方.......
-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
-
合同诈骗罪的司法认定(一)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合同诈骗罪是目的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立法对合同诈骗罪的抉择。⑥有学者认为,凡是使用刑法所规定的欺诈手段的,原则上均应.......
-
被行政处罚完多长时间算累犯一、被行政处罚完多长时间算累犯行政处罚并不是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完后,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对被处罚人认定为累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
-
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后还是累犯吗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后还是累犯吗如果是一般犯罪的话,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后不构成累犯。累犯与再犯有什么区别累犯与再犯不同,一般意义上,所谓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也.......
-
累犯能否变更强制措施一、累犯能否变更强制措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累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如果强制措施期限届满还需要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申请人:王××,男,1963年8月25日生,汉族,住兰州市××路358号,系兰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委托.......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是哪个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是哪个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由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
-
劳动鉴定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劳动鉴定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劳动鉴定的一般程序为:由需要鉴定的伤残职工向用人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并填写《病职工劳动鉴定表》,然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检.......
-
几年之内犯罪构成累犯一、几年之内犯罪构成累犯按照法律规定,要在犯罪以后的五年时间内,又实施了新的犯罪,才构成累犯,如果己经超过五年,就不属于累犯了。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
厦门工伤参保职工免收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今年上半年,市劳鉴委实行六项新措施提质增效,全力打造便民、透明、公开的劳动能力鉴定质量管理体系。新措施包括:一、鉴定专家,由原有86名增聘至146名。鉴定专家均.......
-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行为在客观方面的区别(一)行为人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有无众所周知,签订合同,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履行合同的能力,是指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的资金、货源等履行合同的条件,这.......
-
醉驾刑拘后再犯罪认定累犯吗一、醉驾刑拘后再犯罪认定累犯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后再犯罪的,是不能认定不累犯的,醉酒驾驶判处拘留,前罪不是判处有期徒刑的,不属于认定累犯.......
-
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一、凡申请参加县级及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统一组织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缴纳鉴定费。鉴定费由县及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收取。二、职工因工负伤鉴定,其鉴定费由职工.......
-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和特征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
-
刑法上的累犯指哪些范围一、刑法上的累犯指哪些范围刑法上的累犯范围是指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
-
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是什么2014年12月23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新修订的《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实行,有效期为5年。《办法》明确规定,60日内对工伤病残职工作.......
-
民事欺诈向合同诈骗区别(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