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惩罚性赔偿诉讼可否主张侵权损失一、惩罚性赔偿诉讼可否主张侵权损失(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进行惩罚性赔偿,因惩罚性赔偿提起诉讼.......
-
无因管理的概念及行为特征无因管理是一种管理人主动的为了维护本人的利益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对本人有着积极的好处,可以避免本人的利益损失。然而无因管理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的,现在我们.......
-
在处理消费争议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让主张权利的相对人承担举证责任。通俗地说,就是让被告举证。在我国诉讼制度中,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
-
商场老板跑路租户怎么处理商场老板跑路租户怎么处理对于这样的情况一切按照合同来处理,如果是租期没有到那么自己应该到法院起诉。相关法律知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
国有资金占控股项目如何选择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项目如何选择中标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华人民共.......
-
不真正无因管理的类型有哪些不真正无因管理的类型有哪些不真正无因管理也叫准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所管理事务是为管理人自己,而非为他人而管理事务。不真正无因管理不具有真正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即.......
-
被酒店泄露隐私怎么赔偿一、被酒店泄露隐私怎么赔偿针对被酒店泄露隐私的情形,如果侵害了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
-
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要罚款吗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要罚款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
欺骗诱导消费者怎么赔偿一、欺骗诱导消费者怎么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
-
租住别人家的房子在洗澡间摔跤,请问房东家有责任吗一、租住别人家的房子在洗澡间摔跤,请问房东家有责任吗如果窗子做的有问题,比如说窗台很矮、没有加装防护栏,那么房东是有责任的。如果建设的时候有防护栏、业主自己拆掉.......
-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还有效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还有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行为中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是无效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
-
不适法的无因管理的类型及法律效果一、不适法的无因管理不适法无因管理,也称不当的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但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管理事务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
-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何处罚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何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罚款、行政处分等处罚.......
-
无因管理的类型有哪些无因管理的类型有哪些我国民法通则仅在第93中条对无因管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对无因管理作出细化,国内外学者对无因管理的类型在学理上作了不同的分.......
-
消费者赔偿款要交税吗一、消费者赔偿款需要交税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款项不包括消费者赔偿款,所以消费者赔偿款不需要交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
-
在合同期内房屋拆迁怎么赔偿在合同期内房屋拆迁怎么赔偿租赁房屋属于合同关系,房屋的征收与拆迁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属于政府行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
-
无因管理的客观要件是什么无因管理的客观要件也就是具体的所做的事情,那到底什么是无因管理的客观要件呢?下面将从两个方面对无因管理客观要件的详细介绍,即管理他人事物的行为与无法律上的义务这.......
-
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自行索赔吗一、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自行索赔吗经营者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自行向经营者索赔,如果经营者不赔偿的,可以向消委会等部门投诉。二、相关法律规定《.......
-
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
欺诈消费者必须有损失才赔偿吗一、欺诈消费者必须有损失才赔偿吗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如果没有造成损失的,一般是得不到赔偿的,但可以对.......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