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无因管理具有的特征有哪些一、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人必须为本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
-
招租欺骗可以解除合同吗一、招租欺骗可以解除合同吗可以,但也有其它的解决方法。根据《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简单的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被诉方;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依据;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另外,消费者申诉一般.......
-
国有土地出让法定的投标程序是什么国有土地出让法定的投标程序是怎样的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国有土地进行出让的,招标的程序是委托招标公司编制招标书,对招标项目进行公告,接受投标,开标确定中标人等.......
-
法定只债与意定之债有什么区别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的债。法律承认意定之债的法律效力,是民法私法自治精神的必然要求。由于当事人对于自己的利益最为关心,也最能妥善处理.......
-
控股方能否参加投标控股方能否参加投标只要是满足投标的条件就可以了。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对于建设工程投标来讲,其实质就是投标人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等级。对于.......
-
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定债权能否转让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定债权能否转让不能。《民法通则》第二条规则,民法调整对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富关系和人身关系。债权转让法律关系,显然不是.......
-
消费者应当怎样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诉消费者应当怎样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诉消费在工商行政部门受理后的流程如下: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
-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提交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果逾期交纳的,视为放弃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
-
消费者可否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消费者可否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可以,但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协商和解协商解决消费者与.......
-
无因管理具有什么法律特征一、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人必须为本人管理一定的事务,不管是对本人财产的保存、改良、利用,还是对其处分。管理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
-
分公司能投标吗分公司能不能投标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其他组织包括法人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
-
按份之债有怎样的法律效力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每一.......
-
消费者申诉后,是否还可以协商和解消费者申诉后,是否还可以协商和解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撤回申诉。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
-
投标文件封条有哪几种投标文件封条有哪几种1、明标:写“密封,什么公司,几年几月几日几时几分以前不得开封”字样2、暗标:写“密封,几年几月几日几时几分以前不得开封”字样注意事项:更加.......
-
串通投标与受贿罪是牵连犯吗串通投标与受贿罪是牵连犯吗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
-
哪些因素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哪些因素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一、主观上管理人是自发为他人管理事务所谓自发,就是未经他方本人委托或授权,纯系自己对某一他人事务的认知判断,主动地对他人的某项事务进行.......
-
纪检组是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吗纪检组是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吗《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中.......
-
欺诈消费者行为及具体表现形式?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销售掺杂、.......
-
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是什么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是什么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