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浙江四大类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招标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区别对待据介绍,草案详细列举了必须招标的项目种类,其中既包括使用政府资金投资的项目,也包括民间资金投资的项目。对此,报告提出,对民间资金与政府.......
-
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两者有何区别拾得的遗失物是不是不当得利,两者有何区别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益的事实,要求他人致损和自己获益是有因果关系的。拾得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的规.......
-
哪些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
-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产品标识标准是什么在选择和使用商品时,我们必须依赖使用说明才能确保正确安全使用。《标准化法》、《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标识的标准都作了明确规定。GB5296.1-8.......
-
产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期的含义一、产品产品的保质期和保存期的含义产品的保质期是指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产品的保质期由生产者提供,标注在限时使用的产品上。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
-
捡到遗失物的人拒绝返还物品怎么办什么是不当得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
-
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一)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
-
恶意不当得利受益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恶意不当得利受益人需要履行哪些义务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让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基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若恶意受领.......
-
想要提起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怎么举证想要提起房屋租赁纠纷怎么举证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
-
什么是消费者,国家为什么要对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什么是消费者,国家为什么要对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法律上的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者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1)消费者的消费者性质属于生活消费.......
-
非债清偿构成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条件非债清偿构成不当得利有哪些构成条件有以下几个条件:一、明知没有债务而为清偿:因清偿债务而为给付,如给付人明知无清偿义务时,则不得请求返还。此在各国法典中均有明文.......
-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
工程建设项目属于必须招标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
消费者是如何收集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的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
-
产品质量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一、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4、交通费;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7、残疾赔偿金;8、受残疾人抚.......
-
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法律后果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法律后果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拒不返还可构成侵占罪。《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
-
哪些工程必须招标《规定》从五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项.......
-
消费者需求的定义是什么消费者需求人们为了满足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而对物质产品和服务的具有货币支付能力的欲望和购买能力的总和。客户的需求往往是多方面的、不确定的,需要我们去分析和引导,.......
-
不当得利的概念特征以及成立条件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概念特征以及成立条件是什么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特征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
-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020最新上海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