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相关问题一、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的适用技巧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份十分重要的证据,事故认定书直接载明了案件发生的事实,在无其他充分相反证据的.......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流程一审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
-
产品责任法司法救济诉讼时效是平衡生产经营者利益和用户、消费者利益从而稳定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手段。在美国,各州对产品责任诉讼时效的起算方法有较大差异,故《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建.......
-
交通事故的上诉程序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
-
个人借条可以转卖吗个人借条可以转卖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是可以将债权转让给其他人的,而转卖借条是属于债权转让的行为,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即可。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
商品房预售的程序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商品房预售。一、订立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参照市房地.......
-
借条可以打印再签字吗借条可以打印再签字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条是可以打印后再由借款人签字的,但借条的内容在完整,要有借款数额、还款期限、借款利息等的内容。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
-
减价打折的商品可以退换吗减价打折的商品可以退换吗?对于商家的不公平、不合理格式的合同,如“减价商品概不退换”等,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举报。。。无论是特价、减价还是打折商品,都.......
-
交通事故诉讼主体资格怎样认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增多,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也逐年增多,但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却没有健全,还只停留在原有的.......
-
消费者解决产品质量纠纷的途径2、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行政调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主持的调解。法院调解是以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先进行.......
-
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如何处罚?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
借条不还被起诉的后果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借贷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进行借贷活动后,出借人与借款人就形成了债权与债务的关系,出借人就是债权人,而借款人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
-
2020年消费者投诉电话是多少一、消费者投诉电话是多少“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
-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问题1、协商损害赔偿争议,但未达成协议的。(1)自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的,从达不成一致意见之日起计算;(2)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但未达成一致的,从接到交警当场.......
-
消费者投诉方法消费者投诉方法一、投诉的时间我国法律规定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是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因此,消费者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不.......
-
打交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在打交通官司中最常见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
-
借条中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该如何计算借条中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该如何进行计算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借贷.......
-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涉及到哪些费用一、诉讼费计算标准(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
-
空白签字被改借条有效吗空白签字被改借条有效吗空白签字被改借条无效,将构成诈骗罪。相关法律知识《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
-
商品房预租与出租的区别商品房预租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前,与预承租人签订商品房预租合同,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数额的预付款的行为。预承租人与房地.......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