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民事诉讼原告不服判决上诉到中级法院改判的概率是多少一、民事诉讼原告不服判决上诉到中级法院改判的概率是多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
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传染病防治法》第39条规定:对甲类传染.......
-
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伤赔偿的标准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
-
律师在线解答: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该享受工伤赔偿和第三方赔偿知律律长沙律师龙-震解答:你可以获得两方面的赔偿;1.按交通事故赔偿:对方承担主要责任,需支付70%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
-
可以向法院起诉纪检吗一、什么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指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委”或“纪委”,包括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纪律检.......
-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算违法吗?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仍然不.......
-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正文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2)种类:民事裁定书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
-
发现疫情单位辞退员工合法吗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劳动者遇到这情况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要求仲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赔偿违法解雇赔偿。....
-
二手房买卖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吗二手房买卖可以用住房公积金吗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
-
一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一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程序:(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
-
交通事故常识:无证驾驶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2007年10月,李某驾驶摩托车上班途中在小区与卡车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上海某区交警支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李某无证驾驶未定期检验的车辆且.......
-
怎么查询法院是否立案怎样查询法院立案到最高法院的诉讼服务网上,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询到法院是否已经受理他人起诉自己的案件,是哪个法院、哪一位法官办理的、什么时间立案.......
-
疫情期间遭辞退如何索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办?疫情期间被辞退,需要分析被辞退的原因,根据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辞退员工通常只有三大类情况:一是员工违法违纪(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是员工工作能力不.......
-
上班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已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有工伤赔偿吗?因用人单位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并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集成)1、根据最高人.......
-
2020年疫情期间辞退员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
-
贵州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数据各交警支队: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资料,现将2006年度贵州省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中涉及交通事故处理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公布如下。按照黔高发〔2006〕26号文件要求,对.......
-
送达二审有无时限要求送达二审时限法律没有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一)农、林、牧、渔业:10151元(二)采矿业:21577.......
-
二手房转让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二手房转让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房地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