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如何解读构成合同诈骗罪法律咨询:2005年8月19日,蔡某与阮某、孙某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了鄂州市**兴民水运公司所有的鄂州机5号机驳船,租期三个月。蔡某将船驶入九江市庐山区新港镇水域.......
-
行使提单下货物留置权要注意什么行使提单下货物留置权要注意什么1、行使留置权的主体是“承运人”,而不是任何其他人。2、行使留置权的限度,仅为“合理的限度”。3、责任或债务主体是被留置货物的所有.......
-
承揽人行使留置权应当符合的条件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等义务的,承揽人有权对完成的工作成果行使留置权。所谓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
-
临时工劳动争议如何确定管辖法院临时工劳动争议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
-
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怎么解决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怎么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
-
外地公司劳动争议管辖法院是哪一个发生了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争议时,有以下解决的途径: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
货物留置权的权利主体是什么货物留置权的权利主体是什么一、货物留置权的权利主体是什么在水上货物运输中,无船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都属于水规第四十条中“承运人”的范畴,那么究竞谁有权行使货物留置.......
-
批捕以后判缓刑是否有国家赔偿一、批捕以后判缓刑是否有国家赔偿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判处缓刑前曾经被侦查机关羁押的,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要依据羁押措施是否合法而定的。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
-
在逃被抓后能否使用缓刑一、在逃被抓后能否使用缓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抓拿归案后,如果符合缓刑判处条件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
-
非法制造枪支罪能否缓刑一、非法制造枪支罪能否缓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制造枪支构成犯罪的,最低是处三年有期徒刑,所以是不符合判处缓刑条件的,不能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行使留置权需符合哪些条件行使留置权需符合哪些条件一、行使留置权需符合哪些条件根据实际情况,行使留置权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
-
留置权有什么法律效力留置权有什么法律效力一、如何行使留置权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持续不断的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合法成立后,债权人.......
-
不还款对方能行使留置权吗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
-
最高院法官精解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核心条款一、制定《解释三》的主要背景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劳动关系不断发生新的变化,人民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成为当前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
-
合同欺诈行为是否违法合同欺诈行为是否违法合同欺诈行为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欺诈行为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表面上是合法的,行为人通过订立、成立、履行合同行为使.......
-
劳动争议案件四个司法解释(2001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14号)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
-
对于胁迫和欺诈订立的合同该如何处理合同在订立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方一胁迫、欺诈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显然是违背了一方的意愿。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应分为两类,一类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
-
劳动争议管辖权包括哪些劳动争议管辖权包括的内容一、劳动仲裁阶段的管辖根据国务院《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如果企业与职工不.......
-
用工欺诈是什么意思,劳动用工中欺诈的界限用工欺诈是什么意思用工欺诈是说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有包括岗位发生变化、工资变低、公司情况失真、劳动者被迫辞职等行为就构成了用工欺诈。劳动用工中欺诈的界限:《劳动.......
-
行政处罚后能否审判缓刑一、行政处罚后能否审判缓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后与能不能判处缓刑是没有关系的,符合缓刑判处条件的,人民法院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