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原则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
-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什么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什么根据2017年开始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
-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我国法律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已经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的确定,已经由原先的.......
-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怎样的根据2015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
-
2020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
-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合意,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违法结合。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
-
房屋产权公证收费标准是如何的房屋产权公证收费标准是如何的房屋产权公证是一项常见的公证业务,内容十分广泛,那你们知道房屋产权公证收费标准是多少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房屋产权公证收费标准:公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适用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适用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
-
若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时原告该如何处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时原告该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
-
行政案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行政案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行政赔偿判决和行政赔偿调解以及行政机关的处理决.......
-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释义:本条是关于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的规定,是这次婚姻法修改增加的规定。对这一规定具体可理解如下:一、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婚姻关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
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一、什么是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
-
网络暴力致死怎么判一、网络暴力致死怎么判目前还没有关于网络暴力的相关刑事立法。因网络暴力致死的受害者家属无法要求施暴者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家属可以带着受到网络暴力伤害的证据,去公.......
-
行政案件执行的主体是谁行政案件执行的主体是谁一、什么是行政案件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
-
因胁迫结婚的如何申请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
-
个人隐私发到网上犯法吗一、个人隐私发到网上犯法吗将个人隐私发布到网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等情形的,就会构成犯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
网络暴力到什么程度可以起诉一、网络暴力到什么程度可以起诉网络暴力起诉的关键点在于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转发等数量。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
-
科研用地可以抵押吗一、科研用地可以抵押吗一般情况下科研用地不得抵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
-
行政诉讼决定的含义一.行政诉讼决定行政案件的决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二.行政诉讼决定的概念与适用范围决定是对人民法院各种命令的总称。决定在行政.......
-
可撤销婚姻案例1999年5月,女青年王某在一饭店打工期间,与比她大4岁的印刷厂职工初某相识并相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了解后,王某认为两人性格不合,遂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初某对.......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