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学生能办房产抵押贷款吗学生能办房产抵押贷款吗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1、有正.......
-
劳动法辞职是否有时间限制劳动法辞职是否有时间限制现在劳动法规定正式员工辞职需要30天,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业主大会可以辞退物业公司吗业主大会可以辞退物业公司吗业主大会可辞退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业.......
-
提前退休条件规定是怎样的提前退休条件规定是如何的一、一般人员提前退休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
-
房产抵押贷需要看负债吗房产抵押贷需要看负债吗依据我国贷款通则的规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虽然债务的用房屋作不抵押物为债务担保,但银行也要核查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相关法律规定.......
-
现在房产抵押好贷款吗现在房产抵押好贷款吗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抵押贷款还是比较好贷的,房屋是银行比较认可的抵押物,符合担保法规定的,一般是能取得贷款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撤销房产抵押流程让家人去可以吗撤销房产抵押流程让家人去可以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注销房产抵押登记并不是必须抵押人亲自注销的,所以抵押人是可以委托亲属代为办理的,但要出具委托书。相关法律规.......
-
逾期两个多月能做房产抵押吗逾期两个多月能做房产抵押吗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房屋能不能抵押与逾期是没有关系的,只要房屋符合担保法的规定,就可以用于债务抵押,办理抵押登记。相关法律规定《中华.......
-
合同中缺少价款条款是否成立一、合同中缺少价款条款是否成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的,合同缺少价款条款,但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的,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
单位可以构成贪污共同犯罪吗单位可以构成贪污共同犯罪吗贪污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不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其中具备贪污罪.......
-
员工违纪需解雇的必要条件是怎样的员工违纪需解雇的必要条件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用以评价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具备下列三个.......
-
离婚后老公拿房产抵押可以吗离婚后老公拿房产抵押可以吗不可以的,除非是房产给的对方,否则产权人不是他办不了。条件如下:1、抵押物房屋应该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物房屋必须产权清晰,2、借.......
-
合同一旦成立则必然生效吗一、合同一旦成立则必然生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一旦成立并不一定会生效,有些合同是附条件才生效的,有些合同是要登记后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
员工跳槽单位有权扣档案吗员工跳槽单位有权扣档案吗该公司没有权利扣留员工档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管劳动者以哪种方式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应及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用人单位以双方争议未解.......
-
追诉时效对单位犯罪适用吗追诉时效对单位犯罪适用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是适用单位犯罪的,单位犯罪的追诉时效以单位犯罪的法定最高刑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
-
怎么界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一、怎么界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界定合同是否依法成立,主要界定以下内:(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
-
单位可以辞退上班网聊的员工吗单位可以辞退上班网聊的员工吗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规章制度规定了该条,而且是一经发现就解除的,用人单位可以辞。辞退职工条件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
-
单位犯罪组织实施人是什么罪单位犯罪组织实施人是什么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
-
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走什么流程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流程1.抵押登记申请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
-
申请财产保全房产抵押后何时解冻申请财产保全房产抵押后何时解冻何时没有规定,就看是不是满足条件。财产保全的解冻分为以下几种方式:(1)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此时保全原因不再存在,因此保全将解除.......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