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公司清算其投资如何处理一、公司清算其投资如何处理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一)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首.......
-
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发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3月22日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一、概念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二、《刑法》条文《刑法修正案(七)》八、在刑.......
-
女方协议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债务分担怎么写一、离婚协议书(一)个人身份信息的填写详细具体。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这样能在法律的角度上明确离婚双方.......
-
公司清算时遗漏财产如何处理一、公司清算时遗漏财产如何处理第一,对于公司已注销后发现公司的遗漏财产,如在诉讼时效之内的,各债权人的债权未能满足的,该财产首先应当按比例分配给公司的债权人;第.......
-
破产清算中公司债券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中公司债券如何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
-
分手协议是指什么一、分手协议是指什么分手协议区别于离婚协议,是指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恋爱关系并厘清权利义务的一种协议。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很多恋人在决定分手的时候,除了想解除恋.......
-
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调查取证严禁刑讯逼供草案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先行登记保存。登记保存的证据在结案前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草案还规定了人民警.......
-
罚款的缴纳与当场收缴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作出后,就涉及执行的问题。关于行政拘留的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关于罚款的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受到罚款.......
-
一起开公司什么条件可以清算一、一起开公司什么条件可以清算公司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吊销营业执照等就可以解散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
离婚协议没标日期有效吗离婚协议没标日期是否有效若是民政局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后才生效。因此,即使协议书上缺少日期,但办理离婚登记日期是确定的,也能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
-
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问题一、关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
-
什么条件可以要求公司清算一、什么条件可以要求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的条件:(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股东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一、股东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包括两方面的意思:经营方面的严重困难,例如公司发生财务危机,资不抵.......
-
宝宝不满1周岁夫妻可以协议离婚吗宝宝不满1周岁夫妻可以协议离婚吗可以的,但需要由女方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
-
当场处罚程序1.当场处罚的概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或称“简易程序”,是指公安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治安处罚事项,当场进行.......
-
离婚协议书不履行怎么办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那么,在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对方应该怎么办呢?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
-
丈夫出轨要跟老婆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丈夫出轨要跟老婆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版男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强制清算的适用情形一、强制清算的适用情形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
-
能更改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吗一、能更改离婚协议书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