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
法律关于正当防卫如何认定一、法律关于正当防卫如何认定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
工程竣工审计的流程是如何的工程竣工审计的流程是如何的一、资料收集、审前调查1、接收:对被审计单位送达的资料应填写审计资料交接清2、登记:对被审计单位送达的审计资料进行登记(项目名称、送达.......
-
欲行强奸发现被害妇女怀孕而放弃犯罪行为是犯罪未遂吗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具有如下特征: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
-
犯罪未遂是指哪些一、什么是犯罪未遂(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
-
审计证据的鉴定有哪些特点审计证据的鉴定有哪些特点1.来自经过审计人员实地检查、观察、复核、调查等的第一手审计证据比间接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信度要大;2.来自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证据,其.......
-
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工资如何分配中新网10月25日电日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应保障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的待遇,学校应进一.......
-
试岗期间不发工资吗保安:我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一所学校做保安工作(校园护卫)。我想咨询一下,为什么这里招聘保安要试岗5天,且试岗期间没有工资?我们这里还规定,如果保安员提前辞退工.......
-
中秋、十一加班费咋算加班费标准如何确定?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特点和方法是什么一、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特点1.较强的政策性。基本建设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为了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国家对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制定.......
-
无效合同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无效合同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合同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要依据拿合同证明什么而定,一般经法院查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
代孕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代孕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是明令禁止任何形式代孕的,所以代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违反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
-
伪造租房协议办理居住证如何处理伪造租房协议办理居住证如何处理伪造租房协议无法办理居住证。假的租房合同办理居住证肯定是有问题的,租赁合同有个编号,系统可以查询验证的,若是假的,是无效的,最好去.......
-
审计和评估的区别是什么【审计】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进行的核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核验、审查和评价;【评估】相对于审计来说涉及的行业就多了,主要有:产权.......
-
企业领导者产生审计风险的原因主要是什么导致这种风险产生的原因可以归于以下几点:(1)社会法律环境,我国现在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一些法律制度还存在着漏洞,并不是很健全,因而市场经济并没有得到很良好的发.......
-
审计查账的技巧有哪些审计查账的技巧有哪些1、收入不入账、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查账技巧通常发生于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最易出现此种现象。作案人大都是那些直接.......
-
审计运用核对法分析检查的内容有哪些旨在查明账账、账证、账实、账表是否相符,以便证实账簿记录是否正确,有无错账、漏账、重账,有无营私舞弊、违法乱纪行为。审计运用核对法分析检查的内容有哪些①、核对凭.......
-
企业职工工资维权依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第八条规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
-
共同盗窃中存在犯罪未遂吗一、共同盗窃中存在犯罪未遂吗存在。具体有以下两方面内容:其一,实行犯的未遂情况。由于复杂共同犯罪的特点,共同犯罪人不尽然都是共同犯罪的具体实行犯,所以共同犯罪停.......
-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劳动法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
-
犯罪未遂后放弃算中止吗一、犯罪未遂后放弃算中止吗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