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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履行地根据2015年2月1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我国对于租赁合同的履行地作了如下规定: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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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和刑事回避的区别民事和刑事回避的区别1、民事诉讼法中:第四十七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被申请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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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院申请回避复议不服怎么办一、对于法院申请回避复议不服如何处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对法院申请回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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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辞职当律师需要地区回避吗法院书记员辞职当律师需要地区回避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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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实际履行地原则什么是合同实际履行地原则合同履行地是指实际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还是民法所规定的履行地,众说分纭,理论与实践也一直是各说各的理。2015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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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复议申请人回避吗二次复议申请人回避吗回避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可以自行回避,也可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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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申请被驳回后向谁提出申请复议回避申请被驳回后向谁提出申请复议回避申请被驳回后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复议。《刑诉解释》,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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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书记员离职后是否需要遵守相关职业回避法院的书记员离职后是否需要遵守相关职业回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12号)第八条的规定:“审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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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法官与对方当事人有特殊关系时能不能申请回避吗离婚诉讼中,法官与对方当事人有特殊关系时能不能申请回避吗主审法官与对方当事人存在某种不正当的关系,势必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对此,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法官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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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作用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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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中回避的法律效果刑诉中回避有哪些法律效果1、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确保公安司法人员在及时、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前提下,正确适用刑事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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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履行方式什么是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是完成合同义务的方法,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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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回避制度的规定公务员回避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任职也有回避制度.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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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规定,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要分三种情况处理: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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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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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回避后重新审理吗刑诉回避后会不会重新审理需要重新审理,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一般理由: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担任过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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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申请整个法院回避吗能不能申请整个法院回避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是不能申请整个法院回避的,只能申请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但是可以向提出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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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回避制度有哪些类型审判回避制度有哪些类型在诉讼法学理论上,回避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多种划分,但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是根据其实施方式的不同进行的划分,即将回避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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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诉讼中能不能申请回避可以申请回避。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离婚诉讼案件中审判人员执行回避制度有如下规定:一、审判人员具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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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是如何的保证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可以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进行担保。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不被羁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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