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应该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9:16:16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可以不履行。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签订了无效劳动合同,并且对就业者的工资收入造成损失的,除了按照就业者应该得到的工资收入给与补偿之外,还应该加付其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举例来说,如果王小二在某建筑公司找到了工作,但是该公司签订合同时,有一些条款王小二不同意,不肯签约,公司就威胁王小二说不签就辞退他,王小二害怕被辞退,于是被迫签了合同。这样的合同就是完全无效合同。假如王小二在该公司工作每个月应拿600元工资,一年之后,公司不肯全部发放给他,要扣三个月工资。王小二可以找有关劳动部门请求帮助,那么最后,王小二不仅可以拿到他应得的三个月工资共1800元,还可以拿到25%的赔偿费,是450元。
劳动合同如果是部分无效合同,必须对无效部分进行修改,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