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买房过程中的各种“金”之间都有哪些区别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9:05:10
首先清楚,买房有四“金”,分别指的是定金、订金、认筹金、诚意金,这其中又尤以“定金”和“订金”最难区分。
1、定金
定金,又称保证金,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金额的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它的作用就是作为合同的担保,首先它是退不了的,其次,定金交纳的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如果开发商向你索要更多的定金时,购房者是可以直接回绝的;还有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
订金可以看成是买房的预付款。当初步达成协议后,买卖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房支付订金即取得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订金相对于定金来说,主要这几点不同,首先它是可以退的,但是它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也就不具备担保的作用。
3、认筹金
认筹金是购房者为了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交纳“认筹金”来体现。交纳认筹金后,购房者便有了房屋购买的优先权了,并会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后,“认筹”的购房者就可以排号选房了。认筹金是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最终没有购买房屋,“认筹金”是可以退还的。
4、诚意金
诚意金是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与买房双方签订合同时出现的。购房者交纳小额金钱,是买方与卖方协议的自发行为,交易规定并不强制,诚意金可以在后期抵押房款使用,如果交易失败,则可以要求退还。
搞清这买房过程中这些“金”,知道四“金”中的三金可退,只有定金不能退。牢记这些知识,防止买房过程出现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