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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变更应注意的问题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9:00:02

承诺变更应注意的问题

1、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条【承诺的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是一致的。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的话,那么就是新的要约,这个时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确定要约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知律律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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