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可否撤销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8:44:07
在现实中,大家一般默认赠与都是赠与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因为受赠人是纯获利益,因此只需要赠与人愿意赠与即可。那么,在法律上,赠与合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无偿赠与行为吗?可以撤销吗?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赠与合同是否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赠与行为并非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而是需要满足受赠人承诺的要件的。
赠与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方接受而生效的协议。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
赠与合同有以下几种:一是普通赠与合同;二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三是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享有撤销权的。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也不是可以任意行使的,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具体要分不同情形讨论。
1、赠与财产转移之前
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赠与,具有单方的任意性。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如果是普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任意地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财产交付后
赠与物交付后,,赠与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呢?赠与人将赠与物交付给受赠人后,一般是不能任意撤销的,但是也有例外,这里可以分为两种情形讨论。
(1)一般情形
一般情形下,赠与物的交付标志着赠与合同已经履行,赠与物交付后,受赠人受领了赠与物,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双方之间的赠与权利义务随之终止。根据诚信原则和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性的要求,赠与人不能反悔,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也就是说,此时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例外情形
实践中,由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物无偿赠与他人,赠与人具有善意性,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的有关利益实施恶意的侵害,当然是与合同法的精神和原则相悖的。
因此,我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最后,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行使撤销权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状。
以上就是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受到限制的撤销权。之所以给撤销权赋予一定的条件,是因为法律要保护交易的安全以及合同信赖利益的稳定,因此对于赠与这种双方合同做出了限制。知律律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