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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管辖范围怎么划分的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8:38:08
法院管辖范围怎么划分的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因此,对于我们在进行诉讼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的法院管辖。当然在国家的法律上也规定法院管辖的范围,哪些案件由哪些法院进行审理,这点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内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知律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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