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管辖异地审理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8:32:06
异地审理
异地审理是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的一种有效司法制度安排。
简述
近年来,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最高法明确要求各地法院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采取异地审理的做法。省部级高官腐败跨省异地审理,厅局级干部腐败案件省内异地审理,已是相对固定的司法惯例。实践证明,这些年来审理的异地管辖案件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异地审理最大程度防止了地方权力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效排除了案件查处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也有效消除了一部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担忧和误解,是目前应对官员腐败很有效的司法模式。
现象
什么样的案件采取异地审理方式,还未形成具体的评判标准,尚无规范的制度可供遵照执行。
7月19日,贪腐官员许xx(杭州市原副市长)、姜xx(苏州市原副市长)被依法核准死刑并执行。
这两人的案件,皆在邻近城市一审。许xx案,归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姜xx案则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溯近年司法实践,此类职务犯罪案件多为异地审理。多名法律界人士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省部级高官腐败跨省异地审理,厅局级干部腐败案件省内异地审理,已是相对固定的司法惯例。
这种做法,原则上有明确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将案件移送到其他人民法院审判。但是,什么样的案件采取异地审理方式,还未形成具体的评判标准,尚无规范的制度可供遵照执行。
许xx、姜xx被核准死刑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正酝酿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指定管辖工作,“促使各地法院都能够对影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扩大异地管辖适用范围,推动异地审理向制度化方向发展”。
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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