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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逮捕后的工资等问题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8:27:17

(二)职工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不上班的,未上班期间应视为旷工,工资不应发放。

(三)在未开展医疗保险前,职工的医药费是否给予报销的问题,由企业按自己的规章制度处理。

受刑事处罚人员的工资支付

1.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自主决定其劳动报酬;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司法机关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期间参加劳动的,企业自主发给生活费;

3.上述人员在被解除管制或缓刑考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重新确定其工资报酬。

免于刑事处罚人员的工资支付

1.被羁押期间的工资一律不予补发;

2.受到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被免于刑事处罚回原用人单位后,可以恢复其原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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