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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是否以登记为要件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8:25:09
一、房屋买卖是否以登记为要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是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房屋买卖是以产权登记为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有什么意义
房屋交易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核心是为了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对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就是一套房子只能卖给一个人,以有效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
除了可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在一些地方房产交易中,贷款银行会在审查购房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才会发放贷款。因此大部分开发商办好合同登记备案后,并不会立即将合同交还给购房者,而是交给银行审查以申请贷款,直到银行贷款批下后才将购房合同交还给购房者,这也是现实中购房者需要等待一个月甚至更多时间才能拿回购房合同的原因。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是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房屋买卖是以产权登记为要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知律律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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