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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通知书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8:17:42
│××××公安局│.│××××公安局│.│××××公安局│
│传唤通知书(存根)│.│传唤通知书(副页)│.│传唤通知书│
│×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
│男│字│犯罪嫌疑人_年龄__│字│根据《中华人民│
│犯罪嫌疑人__女_│.│民族__│.│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住址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单位及职业____│.│工作单位______│.│现传唤居住在的│
│传唤原因_____│第│送达处所______│第│于_年_月_日_时│
│应到时间_____│.│送达时间______│.│到接受传讯。│
│应到地点_____│.││.││
│批准人______│.│传唤通知书我已收到。│.││
│送达人______│号││号││
│填发时间_____│.│犯罪嫌疑人__│.│__公安局(印)│
│填发人______│.│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送达人__│.││
2.说明
该文书是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这里所指的证明文件就是传唤通知书。
制作和使用传唤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要明确传唤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传唤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证人提供证言。传唤通知书只能使用一次,而且每次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传唤过程中,不得采取派人押解、加带械具等强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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