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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身份证可以用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8:04:51
一、在押人员身份证可以用吗
委托代为办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事务时,可以使用其身份证;否则,不能使用。
二、羁押是指什么?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1、羁押被告,侦查中不得逾二月,审判中不得逾三月。但有继续羁押之必要者,得于期间未满前,经法院羁押庭讯问被告后,以裁定延长之。在侦查中延长羁押期间,应由检察官附具体理由,至迟于期间届满之五日前声请法院裁定。
2、延长羁押期间,侦查中不得逾二月,以延长一次为限。审判中每次不得逾二月,如所犯最重本刑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审、第二审以三次为限,第三审以一次为限。
3、案件经发回者,其延长羁押期间之次数,应更新计算。
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在一般情况下,在押人员身份证能用。如果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的,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的。更多相关问题,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我们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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