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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院的级别管辖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7:57:58
原则性规定为立法原则上规定了各级法院在一审案件上的具体权限的划分。具体为:(1)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为“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外”的普通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为: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案件。这里所说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人、无国籍人和不明国籍人。(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为: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为: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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