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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域外犯罪的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7:56:06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法律咨询:

您好,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飞机、船舶内犯罪的,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解答:

由犯罪发生后该飞机或船舶在中国最初降落地或停泊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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