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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管辖怎么确定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7:55:47

敲诈勒索罪的管辖怎么确定

本罪归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综上可知,敲诈勒索犯罪应该是由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通常情况下是由刑事案件的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当然某些时候也是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知律律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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