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质押的股票还能查封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7:53:37
一、做了质押的股票还能查封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被质押的股票是可以采取保全措施的,但不影响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二、股权质押的程序是怎样的
1、签订书面的股权质押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债权人就股权质押是达成一致协议后,即可签署《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从股东与债权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但应该注意的是,该股权质押合同生效后,债权人欲在股权上设立的质权还没有真正成立。因为根据《公司法》以及《物权法》的规定,股权质权的成立必须经过一定的登记公示程序。从融资安全,减少纠纷的角度出发,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后,应完成以下两种登记程序。
2、内部登记:将股权出质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
我国《担保法》第78条明确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尽管之后《物权法》已经更改了《担保法》78条的相关规定,但将股权质押事项登记在股东名册上仍有重大的实际意义。实践中,因股东将自己的股权出质以后,极易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矛盾,为防止公司对其股东已设置的股权以各种理由对质押合同效力提出质疑,债权人应要求股东履行股权质押的内部登记程序。因为内部登记有足够对抗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公示效力。
3、外部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这个登记至关重要,如果没有履行外部登记,债权人欲设立股权质押的目的便无法实现的。根据《物权法》第226条的规定,股东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成立。因此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后,应及时的办理外部登记,这样才能真正完成股权质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被质押的股票是可以采取保全措施的,但不影响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律律进行咨询,知律律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