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执行中法院不应主动适用迟延履行利息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7:19:28
笔者认为,法院不应依职权主动适用。设立迟延履行利息的立法本意在于给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以惩罚,促使被执行人及时按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从迟延履行利息的特点来看:一是补偿性。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往往会给申请执行人的应得利益带来损失。迟延履行利息是在申请执行人的法定权利得不到及时实现时应当得到的适当补偿,迟延履行利息只能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而非国家;二是惩罚性。只要被执行人存在迟延履行行为,即使没有给申请执行人造成实际损失的,也应当承担迟延履行利息,即无论是否造成申请执行人实际损失都有受惩罚的应然性。迟延履行利息的依法适用既是法律尊严的体现,也是私权依靠国家公权力得以实现和保护的体现。无论是对损失的弥补还是对迟延履行利息的惩罚,迟延履行利息都归属于申请执行人。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迟延履行利息是申请执行人私权的延伸,能否付诸实行取决于申请执行人,以申请执行人主张为适用的前提,申请执行人有自主的处分权,他们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迟延履行利息,也有权放弃对迟延履行利息的强制执行请求,这一措施并不是用来直接实现生效裁判的内容,而是对被执行人拖延履行生效裁判的防范,以保障私权的实现。因此,这一措施的采取必须由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申请执行人未予以主张的,应视为其已自动放弃主张该权利。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