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巡回法庭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7:18:51
2014年6月,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前所长王公义提出,最高法可能设立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大“巡回法院”。每个分区成立一个巡回法院,巡回法院高于省级高院,未来案子不到最高法院去审理了,可直接在巡回法院审理,巡回法院就相当于最高法院的一个个分院。
2014年10月,四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4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根据中央批准的试点方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两个巡回法庭于2015年年初受理、审理案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刘贵祥任第一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任第二巡回法庭庭长。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紧随其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于1月31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挂牌,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据《法制日报》报道,2月2日,两个巡回法庭迎来第一个工作日,开始正式受理案件、接待来访。当天,第一巡回法庭共接谈当事人79批,第二巡回法庭共接谈当事人54人。
二、巡回法庭有何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曾表示,巡回法庭是法院改革的产物,也是改革的试验田。在法律框架内,法院能采取的改革措施基本都在巡回法庭率先落实,进而达到“案件审理公平公正,程序开放透明,裁判文书法理交融令人信服”的效果。
最高法巡回法庭最大的特点,就是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力图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中国法院以前一般采取合议庭讨论的审理方式,判决由集体商讨后做出,很难界定责任。“过去经办法官认为,即便案件出了错,自己也只是提议人,判决毕竟是由领导签字、批准的。”上海某基层法院的法官表示。
而“主审法官制”则是以主审法官为办案核心的审判团队运行机制。实行“主审法官制”后,主审法官直接签发法律文书,对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终身负责。而主审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组成审判团队,受主审法官领导。这是一种全新的审判机制和管理模式。
主审法官签发文书,一槌定音,权利增大,因此,选派什么人任职最高法对巡回法庭法官就需要特别讲究了。这包括了五个方面的考量:一是优秀的审判长,特别优秀的代理审判长可以破格提拔;二是十年以上审判工作经历;三是精通审判业务,具备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能力;四是具备独立签发裁判文书能力;五是熟悉多个审判领域的优先考虑。
除此之外,巡回法庭实行扁平化管理,不设固定合议庭和固定审判长,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工作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不单设机构。在监督机制方面,巡回法庭设专职廉政监察员,负责巡回法庭的日常廉政监督工作。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机制,强化防范司法腐败的机制。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选派,每两年轮换一次,防止与地方形成利益关系。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统一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补充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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