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非法行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7:03:47
可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第一,由于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对遭受人身损害的患者具体赔偿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第二,非法行医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你婶婶没有经过医院抢救和治疗,那么,死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项费用也就没有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行医作出相关规定: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危害一:误诊延误抢救时机
一个患者突发心肌梗塞,却被一无证黑诊所误诊为急性胃肠炎,从而错过了血栓发病6小时抢救的“最佳时间窗”,死在了假医生的手中。
危害二:错诊加欺诈医疗加重患者病情
觉得身体有些异常的刘女士为图方便,便到家附近一家无证诊所就诊,被诊断是怀孕了。在“医生”的游说下,刘女士就在那里做了人流。
危害三:造成传染病传播
一些无证黑诊所在根本不具备消毒条件的情况下,大胆开展美容手术、人流手术;一些牙科诊所,不仅钻头等工具不消毒,甚至为了节约成本,将一次性器械反复使用。
其实对于非法行医,我国早有规定,如果我们在没有相关的证明文件的支持下进行医疗活动,那么无论你是个人还是医疗机构法律都可以将你们的行为判定为非法行医。并且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保证此类情况不会再出现。以上内容是知律律小编为您整理的问题回答,如有不全,请您移步知律律进行法律咨询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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