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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回避主体是什么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6:56:42

我国刑事诉讼回避主体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回避的主体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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