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的法律风险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6:42:15
签订合同时的法律风险
一、注意审查签章
实践中,法人一般刻制三枚印章并在工商行政机关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例如发票上的盖章必须用发票专用章,其他情形下均可以由行政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介绍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一般都会加盖公司行政章。此类加盖了公司行政章的介绍信、合同是代表公司意志的法律文件。在商事实践中,这些文件的持有者,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即经授权的代理人),其以公司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法律行为,应当由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在合同签署时应当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注意,应当注意对方加盖的印章是否与其主体的名称相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予以注明;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将会以合同上的用印确认合同的主体身份。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骑缝章的运用。合同加盖骑缝章后,整体展开可以将骑缝章还原成原章,可用于防止对方更换合同内容、否认合同内容,并避免因更换合同内容或否认合同内容而造成的争议与损失。
二、合同时间与附件的签订
合同末尾处一般都应填写合同签订时间。其作用一方面可以确认合同生效时间;同时也是合同条款中,各个时间节点的计算依据。看似无足轻重的一点,常会被“有心者”故意设置陷阱之处,造成付款日期、验收日期或者交货日期等履行时间的变动,带来麻烦与纠纷。
合同附件也是合同的一部分,一般合同附件内容主要包括资质证明、清单明细说明、补充条款、处理办法等内容。较之规定了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主文,附件处于合同中的“次要地位”,但仍然应对其中的用词规范、准确进行审查;避免用词的模棱两可,确保附件内容同合同主文保持一致,文字表述规范,意思表达准确。
三、摸清底细再签约
许多缔约不慎的案例都有一个共性,公司决策者在商业活动与往来中结识他人,仅通过数次交流的了解,决策者便建立了信任,并“迅速”签署协议。签约之前,决策人及所在公司甚至没有仔细审核过对方公司的基本信息。
另外,应该特别注意,慎防出现两种情形:
(1)仅凭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同专用章等不全面、不规范的证明文件便签订合同;
(2)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等便草率地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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