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生态破坏侵权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6:37:58
生态破坏侵权免责事由
1、生态破坏侵权与环境污染侵权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实质区别。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可能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这种侵害可能是直接对他人在自然资源之上享有的物权的侵害,也可能是通过生态环境的中介作用引发对他人权益的间接侵害。
2、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指免除或者减轻侵权责任的条件。也称抗辩事由。一般认为,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正当理由是指损害确系行为人的行为所致,但行为人的行为具有正当理由,从而阻却了侵害他人权益的违法性,如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实际上对于环境的保护不仅仅是道德方面的需求,也是现实当中必须停止工业化的大规模污染才能够维系民族和国家的繁衍。所以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维护生态,从我做起。如果在现实当中遇到有人破坏生态环境的请及时联系律师帮忙。知律律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