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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子哪些可以和解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6:29:39

刑事案子哪些可以和解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得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三)涉及寻衅滋事的;

(四)涉及聚众斗殴的;

(五)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六)其他不宜和解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说需要进行和解的话,那么一般情况都是因为一些民间纠纷引起的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情况,如果是属于杀人这种情况的话,肯定是不可以和解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知律律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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