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是华侨能在中国离婚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6:29:07
一、双方都是华侨能不能在中国离婚
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他们要求离婚,原则上应向居所地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如他们原先是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现因某种原因,居所地有关机关不受理时,双方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如双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当事人可办理受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结婚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人民法院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如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申请离婚时,双方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已迁居其他国家仍按以上规定办理,但有关法律文书需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已回国定居,其离婚申请则向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如他们原是在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的,他们的离婚案件国内不受理。如他们已回国定居而要求离婚,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二、夫妻一方在国外如何离婚
(1)管辖问题
A、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B、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2)程序
在国内的一方,可直接参与诉讼,也可聘请委托代理人,但本人应当出庭,在国外的一方,如不能回国参加诉讼,应以特别授权的方式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其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手续、身份证件及其它法律文书均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公证,除此之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双方都是华侨能不能在中国离婚”问题进行的解答,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他们要求离婚,原则上应向居所地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律律进行法律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