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中考前被杀害,家暴如何寻求救济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6:13:31
女孩中考前被杀害,家暴如何寻求救济
如果说马路边的暴力袭击足以令人心惊,那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则更是令人恐惧的深渊。而有些深受家暴之害的家庭,甚至付出了鲜血与生命的代价。
6月7日,山东女孩杨**被其生父杨*静杀害。本应是孩子安心备考、家长悉心照料的时候,却遭此厄运,令人胆寒。究竟是“渣”到了怎样的程度,才会狠心对亲生女儿痛下杀手?
这起悲剧也让人生出疑问,在受家暴和受害的整个过程中,为什么没有看到“人身保护令”的身影,这道意在防止被家暴伤害的防火墙似乎并没有辐射到山东阳信县*家村。
从报道中,不难勾勒出一个农村“家暴男”的典型形象。这个家庭自结合起,就充斥着争吵和暴力。婚后不久,杨**就当众用扫帚打妻子。妻子有意离婚,杨**可谓“软硬兼施”,一面下跪磕头,一面持刀恐吓;天天堵在岳父家门口,还扬言要泼硫酸……妻子回家后,暴力如常。由于重男轻女的心态,毒手也逐渐从妻子伸向了女儿。甚至是在杀害女儿之后,还向其泼污水,说她“极端叛逆”。
遇上这样一个父亲,是十足的不幸。但面对不幸,杨**其实并没有一味隐忍,她时常护着母亲,也竭尽所能地寻求帮助。在一封杨**亲笔写的求助信上,她明确表明,“因为我父亲重男轻女和家暴的影响,已严重危害到了我的人身安全和学习生活,造成我的严重不适”“请社会力量和政府力量救救我和我的妈妈”。
但遗憾的是,亲属、老师、学校、街道……即使各方都参与了调解,还是收效甚微。毕竟面对一个动不动就堵门、闹事的人,各方也都“力不从心”。
而社会力量之外,执法和司法机关也曾介入。但公安机关因为“没有伤,不足以逮捕”,放走了杨**;而司法机关也只是停留在调解阶段,最终还是只留下母女二人与这个野蛮人周旋。
我们曾一再重申,家暴并非家务事,是严肃且态度鲜明的法律问题。但到了现实层面,尤其是到了乡村,反家暴的意识在减弱,父权、夫权的势力在增强。受其影响,部分社会和司法层面的干预也往往循着这种古老的理念,去一味缓和家庭矛盾,而非根本上解决问题。以至于“人身保护令”对于广大农村的家暴受害者而言,甚至闻所未闻。
在2016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遭遇家暴的当事人,有权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以人民法院为主,公安机关为辅实施的民事强制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但据统计,截至2018年2月,全国人身安全保护有效案件不超过700件,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河南、云南、青海、西藏及宁夏这九个省份,案件数量均低于10件。而据全国妇联统计数据,中国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
“供需”之间的巨大落差提示我们,反家暴法的下沉和真正发挥威力,依然任重道远。暴力之所谓以令人恐惧,就在于其剥夺了人最基本的人身权利,而保卫人身权利就是保护自己的生命。
即将中考的杨**被父亲杀害,这样的悲剧让人遗憾。一些在网络上失语的农村,还有多少女孩像杨**一样遭受着重男轻女的白眼和动辄拳脚相向的暴力,我们不得而知。唯有寄希望于法律能够下沉到每一个偏僻的角落,各方反家暴的神经更敏锐些,人身保护令申请门槛能再低些,让受到家暴折磨的受害者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拿起法律的护身符来保护自己——毕竟,不被暴打,是再基本不过的诉求。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通过上述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家庭成员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时,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向公安机关报案等途径,对自己进行保护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律律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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