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通知仲裁机构重新仲裁的适用标准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6:1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仲裁法》对通知仲裁机构重新仲裁的具体适用标准并未规定。我们认为,重新仲裁是附属于裁决撤销程序的一种制度,其适用范围是以裁决撤销程序为前提的。因此,法院认为可以进行重新仲裁的裁决,必须具备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并且仲裁裁决的错误是仲裁庭可以通过重新仲裁予以纠正的;仲裁裁决的某些错误不能通过重新仲裁纠正的,如仲裁协议无效或不存在;或者仲裁庭对裁决事项无权仲裁,其仲裁权的取得本身就不合法,不能再重新仲裁。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