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6:09:16
律师解答:盗窃是公诉案件无疑,但公民有向司法机关检举、控告的权利
刑事案件就起诉主体来看,分为公诉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
大部分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察部门、海关缉私部门、检察院反贪部门和军队保卫部门行使侦察权,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法院行使审判权
但根据刑法规定,有一小部分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国家将这类案件的起诉权赋予公民个人,由公民自己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说: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但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外)等等。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者近亲属(以被害人名义)来行使起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同样也需要由控方来提供证据。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后,依法行使审判权。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
提起公诉是侦查和审判之间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诉讼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或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认为需要提起公诉或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应当一律送交人民检察院内设的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决定。通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不仅可以有效地实行侦查监督,而且只有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人民法院顺利审判打下了可靠的基础,既能准确、及时地打击和惩罚犯罪,又可防止把无罪的人和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交付审判。所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工作,是体现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的刑事诉讼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运用国家专政机关的力量追诉犯罪,保护人民,顺利完成刑事诉讼任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正确处理案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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