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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6:07:43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咨询:
您好,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知律律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和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六十四条判决书应当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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