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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刑事诉讼代理委托书怎么写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6:02:42
当事人刑事诉讼代理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人:王××,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省××市人,××市××公司职工,住××市××路××号
委托事项:在我与张××一案中,委托受托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委托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
代理人:张××,××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事项:在我与张XXXX案中,委托代理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代理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
委托人:王××
年月日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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