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权保留条款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5:52:25
什么是物权保留条款
物权保留,最初是起源于德国的一种法律技术,即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点从通常的货物交付时延后至货款全额付清时,主要用于在买方破产时,避免货物被计入破产财产或浮动抵押计划。我国“合同法”第134条中明文承认物权保留条款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物权保留条款的分类
1.一般物权保留条款:一般物权保留条款,即原始的物权保留条款,由合同双方约定,当买方全额支付货款后,货物的所有权将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全额收汇条款:全额收汇条款,指合同双方约定,直至买方全额清偿对卖方的所有欠款为止,货物的所有权将保留在卖方处。全额收汇条款,一般适用于买卖双方存在大量历史交易的情况。
3.附转卖审批权的物权保留条款:附转卖审批权的物权保留条款,指在一般的物权保留条款的基础上,约定买方在转卖货物时需要得到卖方的同意。同时,如买方在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转卖货物,卖方将有权撤销买方的转卖合同。
4.可转换的物权保留条款:可转换的物权保留条款,是指在一般物权保留条款的基础上,买卖双方约定,如货物被添附成为其他物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则卖方有权在新产生的物品上设立抵押。可转换的物权保留条款,一般适用于原材料贸易合同。
5.延伸的物权保留条款:延伸的物权保留条款,是指一般物权保留条款的基础上,买卖双方约定,如货物被转卖,且转卖买方未支付货款,则原卖方有权向转卖买方主张拥有货物所有权。
以上就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就知道什么是物权保留条款。这也是一种常识问题,我们需要在了解知道才能清楚其中的一些分类,本文也有相关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知律律专业律师。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