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离婚前转移财产 离婚后仍须分割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5:38:05
离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被发现,仍须公平分割。日前,萍乡安源区人民法院顺利促成原告胡某与被告古某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古某补偿原告婚姻存续期间应分配财产40万元。
原来,被告古某与原告胡某于1983年登记结婚。2005年古某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江西某汽车有限公司,享有该公司15%股权。2008年7月,古某虚构亏损事实,将其名下所有的15%股权转让给其弟古某某。后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于2009年3月5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同年8月14日,因其弟古某某与其妻子离婚,对受让的股权进行说明时,胡某才知道古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之事实,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前多次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顺利促使双方达成前述和解协议。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