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融资业务的流程与相关核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5:22:49
贴现。贴现是传统的票据融资方式,指持有票据的非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资金,向金融机构贴付一定的利息后,以背书方式所作的票据转让。金融机构办理票据贴现时,以票面金额增记“贴现”资产,以融出资金额减记资金头寸资产,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负债,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
转贴现。是指银行间(中央银行除外)将持有的未到期票据进行转让融通资金的行为。目前,转贴现业务有回购式转贴现和卖断式转贴现(买断式转贴现)两种形式:
回购式转贴现是指票据持有银行为获得资金以贴现方式向其他银行转让票据,同时承诺在约定日期按票面金额购回相同票据的转让行为。这种转让实质是银行间以票据为抵押品的同业拆借,与票据融资无关,转入方、转出方均不调增、调减票据贴现额,只是新增加回购协议下的资产或负债业务。票据转入方以票面金额增记“买入返售”资产,以融出资金额减记资金头寸资产,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负债,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票据出让方则以融入资金额增记资金头寸资产,按票面金额增记“卖出回购”负债,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资产,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
卖断式转贴现指票据出让方为获取资金,在向票据转入方贴付一定的利息后,将持有的尚未到期票据进行背书转让的行为。这实质上是一种债权转让行为,但由于《票据法》的限制,存在两种认识:一是认为风险并未完全转让,转出方不减少票据贴现额,而增加一笔负债“转贴现款”;而转入方增加票据贴现额。二是认为实现了资产转让,转出方减少票据贴现额,转入方增加票据贴现额。相应的在当前实务中,对“卖断式转贴现”也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一是认为风险并未完全转让的会计处理方式。部分金融机构认为根据我国《票据法》关于票据贴入方对票据背书前手拥有追偿权的规定,票据的风险和收益仍保留在票据出让方,票据出让方只能确认负债的增加,不能确认资产的减少。具体核算是票据转入方以票面金额增记“卖断式转贴现”资产,以融出资金额减记资金头寸资产,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负债,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票据出让方则以融入资金额增记资金头寸资产,按票面金额增记“转贴现款”负债,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资产,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二是认为实现了资产转让的会计处理方式。还有一部分金融机构认为在我国票据贴现特别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中,票据出让方被追偿的可能性极小,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应确认资产的减少。具体核算是票据转入方以票面金额增记“卖断式转贴现”资产,以融出资金额减记资金头寸资产,两者差额确认递延负债,并按权益核算原则分期摊销。票据出让方以融入资金额增记资金头寸资产,按票面金额减记原贴现资产,减记尚未摊销完的原办理贴现业务产生的递延负债,将它们的差额确认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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