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票据追索权的实质要件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5:12:04
实质要件是指追索发生的原因(追索原因)。追索原因是一种法定的原因,大致可分两种:(1)不获承兑。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当持票人提示承兑而遭拒绝时,他有两种选择,一是等到期日请求付款,如遭拒绝则行使追索权;二是直接行使追索权,而不必等到期日再请求付款,可见不获承兑是追索权发生的原因之一。(2)不获付款。不获付款既可以是付款人明确表示拒绝付款,也可以是付款人被宣告破产、解散、歇业,或付款人死亡、逃避或其他原因持票人无从得到付款。对于不付款的,持票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行使到期追索权或期前追索权。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43条规定:"汇票到期不获付款时,持票人得对背书人、出票人及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虽在到期前,持票人亦得行使追索权:
(1)汇票之全部或一部分不获承兑时。
(2)付款人不论其已否承兑、破产时,付款人未经法院裁定停止付款时,或对其财产经过执行而无效果时。
(3)不获承兑之汇票,其出票人破产时。"台湾票据法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票据法关于追索权发生的原因都作了与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大致相同或相近的规定。
我国《票据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