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使用劣质产品受害该向销售者索赔还是生产商索赔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4 09:57:14
一、因使用劣质产品受害该向销售者索赔还是生产商索赔(《侵权责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因为使用劣质产品造成损害的,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时,消费者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二条【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三条【被侵权人的请求权和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二、生产劣质产品方称证据不足,不赔偿怎么处理
消费者在买到劣质产品时,有时也会因为无法取得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证据而犯难。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有以下五种证据即可认定假冒伪劣商品:
1、检验报告
鉴定报告分为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商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一般情况下,工商执法人员只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涉案商品抽样送检,两种检验报告得出的“送检商品属不合格或者假冒商品”的结论都可以直接作为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证据。但是,工商执法人员在依据商品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认定商品质量时,要严格审查其他有关证据,防止商品生产厂家受不正当利益驱使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而影响案件质量。
2、上级工商部门的检查通知
目前,所有的企业都非常重视本企业产品的打假维权,企业一旦在市场上发现假冒本企业的商品时,会立即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上级工商部门一经查证属实,在必要的情况下,就会下发检查“通知”,要求下级工商部门对被举报商品进行查处。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只要发现涉案商品属于“通知”所指的问题商品时,就可以直接认定该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
3、商品包装、装潢等与正品的显著差异
由于制造工艺、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假冒伪劣商品的包装、装潢等和正品的包装、装潢等都会有所差别,执法人员只要将两种标识(物证)进行证据固定,并指出两种标识之间的显著差异,就可以证明该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
4、现场检测报告
目前,大多数工商部门都配备有食品快速检测箱,在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地区还配备有检测车等检测设备。在办案过程中,工商执法人员对一些涉案商品可以使用检测设备进行现场检测,而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直接证据。
5、主动承认违法事实的询问笔录
对于一些案值小,违法情节轻微,且涉案商品的包装、装潢等和正品标识差别小,工商部门检测设备无法进行现场检测,抽样送检也价值不大的案件,如果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时,有两个以上人员主动承认涉案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该证据可以作为认定假冒伪劣商品的直接证据。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四条【生产者和销售者对有过错第三人的追偿权】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通过小编作出的分析可以知道,因使用劣质产品造成损害的,如果产品缺陷中生产者造成的,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如果缺陷是由销售者造成的,只能向销售者请求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律律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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